Halal (Arabic:حلال, ḥalāl; means lawful or legal) is a term designating any object or an action which is permissible to use or engage in, according to Islamic law. It is the opposite of haraam. The term is used to designate food seen as permissible according to Islamic law. The terms halal and haraam are applied to many facets of life; and one of the most common uses of these terms is in reference to meat products, food contact materials, and pharmaceuticals. In Islam there are many things that are clearly halal or haram. There are also items which are not as clear, and for which further information is needed. Items that are not clear are called mashbooh, which means "questionable". 'Halal' means permissible. 'Haraam' means forbidden. The term 'halal' can, therefore, also be associated with other products such as halal mortgages which omit the use of 'interest' which is 'haraam'.
In Islam, other forbidden items include pork and all its products; animals improperly slaughtered; alcoholic drinks, including all forms of intoxicants; carnivorous animals; birds of prey; and any food contaminated with any of these products. Ḏabīḥah (ذَبِيْحَة) is the prescribed method of slaughtering all animals excluding fish and most sea-life per Islamic law. This method of slaughtering animals consists of a swift, deep incision with a sharp knife that cuts the front of the throat, the carotid artery, wind pipe and jugular veins but leaves the spinal cord intact. The objective of this technique is to more effectively drain the body of the animal's blood, resulting in "more hygienic" meat.
A variety of substances are considered as harmful (haraam) for humans to consume and, therefore, forbidden as per various Quranic verses:
• Pork (i.e., flesh of pig) [Qur'an 2:173]
• Blood [Qur'an 2:173]
• Animals slaughtered in the name of anyone but Allah. All that has been dedicated or offered in sacrifice to an idolatrous altar or saint or a person considered to be "divine"[Qur'an 2:173] [Qur'an 5:3]
• Carrion (carcasses of dead animals) [Qur'an 2:173]
• An animal that has been strangled, beaten (to death), killed by a fall, gored (to death), savaged by a beast of prey (except by a human) [Qur'an 5:3]
• Food over which Allah's name is not pronounced (or at least not in a name other than Allah) [Qur'an 6:121]
• Alcohol and other intoxicants [Qur'an 5:090]
所謂「HALAL」是阿拉伯文「合法」的意思,亦即符合伊斯蘭教法,若是指食物,就是「可食用」的食物,表示從貨源到終端產品都符合回教教義的嚴謹過程。「HALAL」意義並不侷限於食物,它涵蓋言語、行為、衣著甚至思想,在伊斯蘭教都有規範,因此伊斯蘭教是一套完整的生活方式。 「HALAL」要求清潔、衛生、健康,這是普世的價值,不論信什麼宗教都應該如此。而在中國,“清真”是中國通用的穆斯林常用語。有“清潔﹑無染”之意, 現爲中國伊斯蘭教代名詞。而“清真食品”是指按照伊斯蘭教法規定,穆斯林可食用的食品。 伊斯蘭教對穆斯林規定的飲食戒律。伊斯蘭教興起後,古蘭經文將自死動物(包括掐、打、砸、摔、碰致死或猛獸吃剩的動物肉)、動物流出的血液、豬肉和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列為不潔之物禁止食用。後因酒醉造成穆斯林之間不和並影響宗教功課而又宣布酒為禁品。隨著伊斯蘭教的發展和非阿拉伯各民族的信教,非阿拉 伯各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生活習慣隨之也滲透到伊斯蘭教內。伊斯蘭教的聖訓傳述家、教法學家根據《古蘭經》的原則審定了外來的生活習俗,對飲食禁忌又作了具體 的規定:凡有犬齒且獵食其它動物的猛獸、凡有利爪且捕食其它動物的猛禽以及大象、騾子、鼠類和爬行動物均不可吃。由於這些聖訓傳述家和教法學家所處的地欄 位和出身的民族不同,在共認《古蘭經》禁食條令的前提下又有小的不同,如馬肉、蛙類肉、兔肉以及魚類以外的海味,有人主張可吃,有人主張不可吃。同時,依 據聖訓“凡是醉人之物均為禁品”的原則規定,所有致醉的飲料和致痲痺的毒品如鴉片、大麻、嗎啡、海洛因、可卡因等均為禁品,食用屬違法。 伊斯蘭教之所以對肉類食物採取有限的禁忌,是出於“重視人的心靈純潔和身體保健”,停止人們吃飲不潔和致罪的東西。認為動物自死是因疾病,或為衰老,或為中毒;血液往往殘存有害物質;豬形態醜陋,不擇飲食,性惰嗜臥,乃動物中最不潔者。 此三類出於衛生原因不可吃。至於禁食“誦非安拉之名宰殺”動物,是因 當時多神教徒宰殺動物時,必誦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名,伊斯蘭教為了從思想上清除一切形式的多神崇作法,遂禁止穆斯林食用以誦偶像名字而宰的牲畜之肉。同 時,要求穆斯林宰殺牲畜時必須誦安拉之名,並切斷牲禽的喉頭到胸脯這段部位的食管、氣管和兩條動脈。
至於「豬肉」的部分─
真主規定的。真主在古蘭經(註1)上說的很清楚:「不可吃豬肉、自死的動物、兇猛的動物.... 等等。」穆斯林服從真主的命令,所以不吃。穆斯林由於自身的思考,體驗到有造物主的存在;又經由「認主學」的知識,確認真主安拉(Allah)是唯一的造 物主,故歸信伊斯蘭,完全的信仰、服從真主,當然也遵守真主所說的話。 「有正信的人們啊!你們可以吃我賜你們的佳美的食品,當感謝真主,如果你們只敬拜真主,那麼,真主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流血、豬肉,以及不唸真主之名所宰 殺的…。」(古蘭經2章172~173節) 又說:「你說:在我(穆聖)所受到的啟示裏人們所受禁止的食物只是;自死物,或流血,或豬肉––因為豬是污穢不潔的––或誦真主以外的名義所宰殺的。」 (古蘭經6章145節) 又 說:「你們可以吃真主所賜給你們的佳美的食品,當感謝真主,如果你們只敬拜真主,那麼他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流血、豬肉,以及誦真主以外的名義宰 的....你們不要信口胡謅說:這是合法的,那是非法的,以假借真主之名而造謊,造謊者決不能成功。」(古蘭經16章116節)
古蘭經明文禁止的食物:
1. 未唸安拉尊名而宰殺的、自死的、血液、豬肉、悶死、打死、跌死、鬥死、咬死、祭神的等等, 另外食肉之飛禽走獸、凶猛禽獸亦不可食。
2. 嚴禁飲酒,因其亂性、喪志,失去理性。
3. 凡有麻醉性的都與酒同樣禁止。
註1:古蘭經訓示穆斯林凡污穢的食物是不准吃的, 用以維持健康、防止疾病侵害和傳染, 主要為衛生理由而禁止。
註2:動物自己死了,可能是有病或其他原因,體內或許含有毒素,故禁食。若要保持一個乾淨健康的身體, 就應該對賴以維生的飲食特別關注。
註3:天地萬物皆係真主造化, 故需憑真主之名宰殺生物, 始可食用, 否則禁食。
清真食品分爲肉食類和餐飲業兩大類 :
肉食類主要包括: 可食用的畜類、禽類、水産類,包括牛、羊、駝、鹿、雞、鴨、鵝、鴿、魚﹑兔等動物,按伊斯蘭教法規定的肉及肉製品。其原則是:
1、除水産類外,其他禽畜類必須符合教法規定的宰殺程序:(1)被宰殺的動物是健康活生的;(2)宰殺使用的器具是鋒利的,可立即截斷頸靜脈血管,氣管和食道,使血液放出並立即死亡(以減少牠的痛苦)(3)宰殺下刀時,誦讀真主之名。(未依照上述方式宰殺的是禁止食用。即不為清真肉品)。
2、自死物。如勒死的、打死的、觝死的、摔死的、病死或不明原因的﹑野獸吃剩的動物肉均不可食用。
3、血液。任何畜禽類的血液均不可食用。
4、豬肉、狗肉、猛獸的動物不可食用。
餐飲類主要包括:
1、由穆斯林採購、加工、製作、經營的飯菜和熟肉製品;但祭拜過的任何食物,均禁止食用。
2、植物油或清真動物油製作的各類麵點、糕點及副食品;但有膠原蛋白等不合規定的添加物,禁食用。
3、符合清真食品條件的速食麵、香腸、罐頭及其他速食類食品。
4、不含酒(包含酒精)、豬油、血液類的糖果、醬製品、豆腐製品。
5、奶製品及不含酒(包含酒精)等的各種飲料。
伊 斯蘭飲食以佳美為原則,所謂“佳美”除一般理解的色、香、味或營養滋補外,主要的是指該食物的“潔淨與性格”。穆斯林是講“衛生與衛性”的,正可謂“食以 養性”。舉凡食草類動物其性善,其食潔,如牛、羊、駝等。而尖齒、獠牙的食肉類動物或食腐屍、腐食之動物其性貪、惡,其食汙,如豬、狗等。
事實 上,不吃豬肉不是穆斯林的專利,也不是《古蘭經》首倡禁止。人類厭豬、禁豬的歷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畫上,可看到凡是作惡之人的 靈魂全送給豬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猶太教經典被基督教視為《聖經》的《舊約》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節說:“……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反芻,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 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所以猶太人不吃豬肉,信奉《舊約》的基督教徒也不吃豬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複靈派”。我們也可 在《新約》中看到,凡是描寫豬的地方均用極低賤的辭彙去形容,由此足證《新約》也厭豬無疑。
先知穆罕默德在距耶酥六百多年後,奉 安拉之名開始傳播伊斯蘭,安拉下降的《古蘭經》涉及到社會人生等各個方面。禁豬乃屬繼承以往先知,在飲食方面的規定,而非伊斯蘭的全部內容或根本信仰。追 溯五千多年,綜觀各宗教及文化,人類為何普遍厭豬、禁豬呢?擬從以下幾方面談起: 豬貌醜、怪異,性貪婪、愚笨。世界各民族語言在形容人貌醜、懶散、愚笨方面無不以豬諭之。豬喜污穢:其生活區域骯髒,食用的飼料也是污穢的,難與食草類動 物相比。性惡無常: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但豬一旦餓極連所生豬崽也照食不誤。一般動物,即便小鳥也會與飼養它的人建立某種感情,義犬救主等動物助人的 故事廣為人知,但豬卻有時連飼養它的人的嬰孩也有拱死吃掉的現象。 亂倫交配:幼豬一旦到發情期,有的會同生養他的母(公)豬交配,繁衍後代無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動物中也鮮有此事。
對穆斯林而言,不僅不養豬、不食其肉,生活習性方面更杜絕污穢、骯髒、貪婪、懶散、愚蠢等豬及其與之相似的動物所具有的惡習。 這也就是為什麼穆斯林也不吃凶禽猛獸等怪異、貪婪、殘忍動物的原因。穆斯林飲食標準就是“佳美”,正所謂“貌俊、性溫、潔淨”可食,“貌異、性惡、污穢” 不食。 對於穆斯林而言,不吃豬肉首先一點便是信奉《古蘭經》的 教導,我們所作的解釋也只可能揭示部分奧妙,醫學研究所闡述的一些有關豬不宜食用的研究成果,古往今來有許許多多的相關論述也只能是一部分證明。總之一 點,安拉規定的戒律其中無不蘊涵著深刻的導人于正道、有益於人類生活的哲理。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信仰安拉的人,凡行善事,無論男女,我必使他們過純 潔的生活”
所有用於生產Halal食品的原料都必須經Halal認證。全世界有超過14億的穆斯林由於宗教原因必須每天食用Halal食 品,而那些並不信奉伊斯蘭教的人選擇Halal食品則是因為它的衛生,純淨和健康,所以說世界上每四個消費者中就有一個是Halal食品的消費者。產品包 裝上有了這個認證就等於拿到在回教世界的通行證一樣,產品可以源源不絕的輸往回教世界。國際上對於清真食品認證,已有馬來西亞、英國、加拿大、美國... 等由法人組織或政府部門推動,其中以馬來西亞最為積極。近年來馬來西亞政府大力推動Halal食品認證,將該國定位為 全球Halal食品中心 (Halal hub)。馬國已成為全球清真食品的主要供應國。該國於2006年成立Halal Industr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HDC),以引導Halal標準之發展,稽核並認證程序,將馬來西亞Halal認證品牌之產品與服務推廣到全世界。該國 Halal認證之有效期間為2年,意之為需每2年重新認證審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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