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1, 2010
Sunday, May 9, 2010
伊斯蘭人權與西方人權比較
“伊斯蘭人權與西方人權比較”﹐這個標題﹐已經是不言自明的了。 人權是現代世界新意識﹐表明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表現﹐是西方有了現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歐洲人從工業革命時代提出的這個新問題﹐製造了一個新術語﹐並且討論數百年﹐結果發現伊斯蘭文明早為此立下了基本原則﹐證明伊斯蘭人權﹐比西方人權思想更 早﹐更完備。這就是我們比較的內容﹐並且應當指出當代西方人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歐洲的工業革命和以後延續發展的文藝復興運動﹐他們重大改革內容之一是把宗教打入冷宮﹐排除對社會發展的干擾﹐因此確定了西方人“政教分離”的新思想。 這個新思想的結果造成現代人對一切宗教的歧視﹐被定為反科學的“唯心主義”﹐包括對伊斯蘭文明概念的歪曲。 因此我們必須解釋﹐伊斯蘭不是單純的“宗教”﹐不是脫離現實生活和社會的個人隱私或精神寄託﹐而是生活的全部﹐包容一切社會活動。
伊斯蘭是最後出現的宗教﹐從本質上就不是單獨一個民族的精神崇拜﹐因為真主的最後使者為憐憫全人類而受到造物主的派遣。 因此﹐伊斯蘭的人權精神﹐是針對全人類﹐不分種族﹑膚色﹑語言﹑男女﹑居住區域﹑宗教信仰﹐凡是真主造化的人﹐都應享有的同等權利。 西方人發現和研究人權數百年﹐但沒有真正解決人權的問題﹐侵犯人權的行為時刻都在發生﹐例如軍事侵略﹑霸權主義﹑掠奪資源﹑經濟剝削﹑販賣人口﹑法律欺詐 ﹑貪污腐敗…﹐人權只是留在紙面上冠冕堂皇的政治口號﹐而在實際運用中十分脆弱﹐隨時都有遭到破壞的可能性。
西方的人權思想形成了人權國際法﹐其基本原則是“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恐怕這在伊斯蘭已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古蘭經》中 的真主啟示已把人人平等思想說得再徹底不過了。 西方人的人權思想來自於工業革命之後不同時期社會衝突的結果﹐他們留下了許多有代表性的文獻﹐如1215年的英國《大憲章》﹑1628年的《權利請願書》 ﹑1689年的《權利法案》﹑1703年的《王位繼承法》和1776年的美國《權利法案》。 伊斯蘭的人權思想基於《古蘭經》。 作為一個人﹐不論財產﹑出生﹑家世﹑地位﹑資歷﹑學問﹐每個人的生命都有同樣的價值﹐在真主面前﹐最高貴者是最敬畏者。
西方的人權思想隨著工業化的成功和武力強大轉化為“國際”法則﹐在當代西方文明為主流的世界上﹐人權思想也必須以西方人傳統的思想為依據。 這代表了西方政治家的願望﹐把西方文明和政治理念確定為全人類的唯一標準﹐其他一切文明都必須逐漸消亡﹐例如1945年的《聯合國憲章》﹑1948年在聯 合國通過了《人權宣言》﹑1966年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聯合國的人權法
聯合國的人權法基本分為政治和公民兩大部份﹐例如在《人權宣言》中聲明的國家關係與對個人的言行自由保障﹐反對任何形式的迫害和酷刑﹑非人道的虐待和處罰 ﹐以及不同國家在共同原則下的合作。 聯合國的各種人權文件﹐從理論上承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受到法律同等保護﹐在有犯罪證據之前的無罪假設和公正審判。 人權法還包括﹐對個人隱私﹑家庭﹑通訊﹑尊嚴和人生安全的保護﹐例如居住權﹑避難權﹑遷居權﹐以及擁有財產﹑婚姻自由選擇﹑自由結社﹑宗教信仰和言論自由 ﹑享有公共設施服務等等權利。
在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國際公約中﹐明確聲明了個人的工作﹑報酬﹑休假﹑假期﹑參加工會﹑社會保健﹑受教育和參加社會活動等權利。 聯合國的各種人權文件﹐意味著全體會員國﹐都有義務執行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的各種人權條例﹐轉變為本國法律和制度﹐予以落實。 聯合國的人權文件代表了人類文明的進步﹐但事實上﹐真正如實執行的國家並不普遍﹐所有的國家都有不可告人的“隱私”﹐違背這些最基本的國際法﹐例如美國以 反恐的名義竊聽公民電話﹑虐待被侵略國家的戰俘。
伊斯蘭的人權法
伊斯蘭人權起始於母親懷孕﹐生命在萌芽狀態就享有生的權利。 《古蘭經》中有許多經文﹐也有許多聖訓﹐對未出生生命的承認和保護。 在人生開始之後﹐每個人所享有的權利是綜合性的﹐不分政治與公民﹐而且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也包容在一起﹐融為一體。 聯合國的人權法﹐只有半個世紀的歷史﹐而伊斯蘭的人權法制比現代西方社會的人權思想提前一千年﹐而且所包含的內容比西方今天更加豐富﹐更加超越。 伊斯蘭人權原則不但記載於《古蘭經》和聖訓﹐而在第一個伊斯蘭社會在麥地那建成之後﹐公元623年宣佈了《麥地那憲章》﹐形成了表述伊斯蘭全面人權思想的 正式文件。 攷察世界各國歷史﹐在政府文件中系統闡述人民生存權利的法律﹐其完備性與明確性﹐不存在並駕齊驅者。
伊斯蘭的人權﹐思想根源來自萬能真主頒降的《古蘭經》﹐與任何國家或國際組織的人權保護法不可相提並論。 伊斯蘭的法制原則被確定為天啟的真理﹐有普世性﹐適應於地球上所有人群﹐沒有區域差別﹐放之四海皆準﹐也不受時間限制﹐任何時代都是真理﹐是指導人類社會 的永恆原則。 根據《古蘭經》和聖訓所確定的伊斯蘭人權﹐包括以下重要內容﹕
(1) 每個人都享有不可剝奪的生命權利﹔
(2) 人人生而自由﹐不受壓迫﹐不受屈辱﹔
(3) 個人隱私受到保護﹐思想自由不受侵犯﹔
(4) 享有基本生存條件的權利﹐如飲食﹑住房﹑保健和受教育﹔
(5) 說真話無罪﹐言論自由﹔
(6) 男女受教育是天職﹐是人生存的權利﹔
(7) 在法庭上有為自己辯解的權利﹔
(8) 受到公正審判的權利﹔
(9) 無確鑿證據證明犯罪﹐就是無罪﹔
(10) 在遭受約束時有受釋放和解脫的權利﹔
(11) 有結婚和建立家庭的權利﹔
(12) 女子有維護貞節和尊嚴的權利﹔
(13) 有參加社會政治活動的權利﹔
(14) 受壓迫者有被解救和避難的權利﹔
(15) 有在無犯罪或無污染環境中生活的權利。
伊斯蘭的人權與法制﹐同信仰密切結合﹐心口如一﹐言行一致﹐是敬畏真主的表現。 穆斯林的一切言行和社會表現不容半點虛假﹐深信真主公道﹐賞罰分明﹐以求兩世吉慶。
世界人權現狀
半個世紀以來﹐人權思想廣泛傳播﹐全世界的民眾增長了自我維權和保護意識。 然而﹐侵犯人權的事件比比皆是﹐是對那些聲稱“民主”國家的諷刺和嘲笑。 在國際關係中﹐西方當權者難以捨棄殘酷的殖民主義陋習﹐自恃物質實力和武力強大﹐在世界上到處橫行霸道﹐欺凌弱小國家﹐如侵略巴勒斯坦﹑克什米爾﹑阿富汗 ﹑伊拉克和索馬裡。 當美國以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向某些貧窮國家狂轟濫炸和宣泄導彈造成成百萬貧民死傷或流離失所時﹐這哪裡還有一絲“人權”的影子﹖ 這個當今世界第一超級大國哪裡還有一絲人性的氣味﹖ 他們在控制著聯合國﹐請問他們尊重和執行了聯合國通過的《人權宣言》了嗎﹖ 聯合國曾經通過和頒佈的各種保護人權文件是人類的呼求和進步﹐但是有許多強國把人權只當作一塊遮羞布﹐掩蓋他們的殺人不眨眼的罪惡﹐這確是當代文明的悲哀 和恥辱。 在民主的幌子下﹐西方的野蠻霸權勢力在威脅著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民。
西方的法制與信仰隔絕﹐與道德脫節﹐使法律失去精神實質和靈魂。任何不道德的行為都可以大行其道﹐造假﹑做偽證﹑鑽法律空子這些惡劣的行為層出不窮﹐西方的法律永遠不可能公正﹐更不可能公平。 在當前這個以西方霸權文明為主流的世界上﹐不可能實現完全的人權自由﹐當然也不可能確切落實伊斯蘭的人權精神。假如﹐我們生存在一個都願意誠實實現聯合國人權文件精神的世界上﹐伊斯蘭國家絕無含糊和猶豫﹐因為聯合國的人權原則基本符合伊斯蘭精神﹐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 只須人們守法與真誠﹐對我們最為有利﹐但是現今是一個虛偽的世界﹐大多數人不守法﹐只熱衷於玩弄政治手腕﹐經濟不平等﹐到處是譎詐和欺騙﹐防不勝防。伊斯蘭精神的存在﹐是一種對抗邪惡的制衡力量﹐是是非界線的對照﹐讓人們知道世上還有真理﹐是真主頒降的啟示。世上凡有正義感和有決d知的人﹐必然要為之奮鬥﹐爭取人類最大權益和享受真正的平等﹐證明伊斯蘭是真主對全人類的憐憫。
創始於一千四百年前的伊斯蘭人權思想﹐從古到今都是人類的旗手﹑燈塔和路標﹐告訴人們正確的人道主義方向和目標。 當代世界的交通和通訊發達﹐彼此了解更簡便和快速﹐這對於堅守真理的伊斯蘭﹐是形勢大好。隨著真理的廣泛傳播﹐世界局勢會逐漸好起來﹐這些是真主對全人類的恩典。西方社會有句流行的話﹕欺騙只能對部份人有效﹐不會對所有人有效﹔欺騙只能在部份時間內有效﹐不會永遠有效。我們不為誰提出人權的先後而發生無謂的爭論﹐只要人類走向真理﹐就是正義的勝利。民主﹐自由﹑平等﹑解放﹑尊嚴等這些人權的概念和理想都是人類美好的憧憬和望想﹐是真主恩賜人類理性和良知﹐凡是正常的人都有能力分辨是非和真假。
人們多麼渴望生活在一個不分種族﹑膚色﹑語言﹑男女﹑居住區域差別而宗教信仰自由的世界上﹗ 凡是真主造化的人﹐都應享有的同等權利﹐這是多麼美好的理想﹗ 既然聯合國為順從民意提出了偉大的《人權宣言》﹐那麼離開實現真正人權的時代不遠了﹐因為人類在覺醒。全世界人民團結起來﹐為真理而奮鬥﹐人類是有希望的。 萬贊全歸真主﹗
(阿里編譯自Human Rights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Islamic Law by Md Mesbahul Islam)
Saturday, May 8, 2010
Friday, April 9, 2010
伊斯蘭與西方的衝突根源
巴拉克‧奧巴馬總統在埃及開羅大學的演講激起世界千重浪﹐吸引廣泛矚目﹐他希望美國同穆斯林世界的關係有一個新的開端。 他在講話中突出了對話﹐停止對抗﹐主張和平與合作﹐維護世界局勢穩定。
我和我的朋友們很受他講話的鼓舞﹐感覺到奧巴馬總統看到他的前任布什對穆斯林世界的強硬政策﹐此路不通﹐舉步維艱﹐吸取許多教訓。從他演講的用詞和語氣﹐是有誠意的﹐但是東西方之間的鴻溝太深﹐今日的局面是西方數百年經營的結果﹐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假如說﹐他只是修正過去的政策﹐減少布什時代的窮兵黷武的政策﹐美國在世人面前表現溫和一些﹐那麼﹐尚可理解。他所設想的和平與合作的未來世界﹐理性的成份多﹐而與實現存在很大差距﹐例如穆斯林對西方強國沒有信任感。
英國《獨立報》的專欄作家羅伯特‧菲斯克曾經自問自答一個問題﹕為什麼近代的伊斯蘭停止了文化改革﹐看不到他們的社會活力﹖ 他的回答是﹕數百年來﹐穆斯林一直處於守勢﹐時刻面對西方強大的威脅﹐他們沒有精力和機會考慮改革的問題。西方國家的強大的武力﹑先進的科學技術和他們獨霸世界的能力﹐就像重磅炸彈每天都在對穆斯林世界狂轟濫炸﹐給他們沒有一點喘息的時間。當生命遭到威脅的時候﹐必定考慮安全第一﹐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活下去﹐而社會改革和文化進步都變成了次要的目標。
菲斯克說﹐美國是一個新興的西方強國﹐在對待穆斯林世界的策略上﹐繼承了前殖民主義的衣缽﹐基本立場是敵視。看看今日美國在穆斯林世界部署的兵力﹐從原則上是接管了過去老牌殖民主義的勢力範圍﹐但是更加廣泛﹐更加深入﹐從阿富汗﹑伊拉克﹑海灣國家﹑哈薩克斯坦﹑ 烏茲別克斯坦﹑巴基斯坦﹑土耳其到希臘﹐到處都布滿了瞄準穆斯林國家的軍事基地。美國在海外駐軍超過國內兵力許多倍﹐穆斯林國家是被美國包圍一個大集團。這些無所不在的美國駐軍究竟是為了什麼﹖ 三尺童子都看得明白。他引證了《梵蒂岡新聞》
今日的局勢﹐西方國家與穆斯林世界存在著根本的利害衝突﹐屬於難解難分的矛盾。在沒有觸及到實際問題的時候﹐奢談什麼和平與合作﹐可以說得口舌痛快精神煥發﹐但要想做出一點成就﹐談何容易﹖ 試看橫放在二者之間的幾個大問題﹐眾所週知﹐請問奧巴馬總統他打算如何啟動他的「新開端」﹖
一﹐西方對能源的飢渴症﹐必須控制穆斯林世界
西方都是高度工業化的國家﹐他們每天不停轉動的電機和輪子﹐主要依賴進口能源。穆斯林國家的領土內擁有世界三分之一能源的儲藏量﹐而開發量更大。西方國家把能源進口看作是維持生存的命脈﹐所以必須拼老命加緊對穆斯林國家能源生產的控制﹐而且通過海上和空中軍事力量控制一切運輸路線﹐嚴密防守﹐天衣 無縫。所有穆斯林國家只是形式上享有「主權」﹐而在能源開採和生產﹐必須聽命於西方的規劃和決策。
二﹐穆斯林社會改革的主要障礙是各國的獨裁政權
西方國家對穆斯林政府提供的安全和保護﹐必以獲得能源為先決條件。在保證石油和天然氣源源不斷向西方控制的國際市場供應的條件下﹐那些原本就是西方強國扶植的穆斯林政權恰恰需要他們的保護﹐世代享有榮華富貴﹐他們最害怕 的是社會改革。 凡是在西方殖民主義統治下的國家﹐有一個共同的規律﹐越是資源富饒﹐老百姓越是貧困﹐因為他們是在雙重統治者壓榨下的勞工﹐打工和失業是他們交替的命運﹐ 無權過問國事﹐民主是天方夜譚。在與統治階層對立之下﹐貧富懸殊﹐兩極分化﹐廣大民眾所要求的民主﹑教育﹑人權﹑自由言論﹑司法公正﹑合理分配﹐都屬於犯上罪過﹐政治必然獨裁﹐而美國和歐洲國家對這些獨裁政權的支持也是當仁不讓。
所以﹐在這些穆斯林國家﹐社會上出現的任何民主運動或民眾運動﹐都被本國當局和西方國家看作是共同的敵人﹐如伊斯蘭拯救陣線﹑哈馬斯﹑真主黨﹑穆斯林兄弟 會等等。而這些被認為是極端﹑好戰或恐怖的組織﹐都有深厚的民眾基礎﹐他們都希望通過民主選舉與獨裁政權展開對抗﹐也都希望進入當權者控制的國會進行較量。因此﹐對於西方列強而言﹐穆斯林國家的獨裁者從不反對他們﹐而他們的的死敵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這些民眾組織。西方國家和獨裁政權﹐是一坵之貉﹐利益完全一致﹐也有共同的敵人﹐所以都反對社會改革﹐都不希望穆斯林國家強盛起了﹐更不希望人民當家作主﹐充份發揮聰明 才智。穆斯林國家之貧﹑弱﹑落後﹐是在雙方重壓下的必然結果。
三﹐以色列的存在是西方國家在中東利益的永久保證
把猶太人安置在巴勒斯坦是一百年前的周密規劃﹐六十年前在所有西方國家一致努力支持下成為現實﹐而且經驗證明﹐以色列的存在﹐效果十分理想。 六十年來﹐不論以色列如何打擊﹑迫害和屠殺巴勒斯坦人民﹐都能得到西方國家的充份諒解﹐全力支持﹐以色列的猶太 復國主義份子們對他們為西方效力的功能屢試不爽﹐萬無一失。 不論世人怎樣揭露和指責西方國家對待以色列如此無恥撐腰﹑實行雙重標準﹑對以色列野蠻暴行裝聾作啞﹐他們都不顧羞恥﹐滿不在乎。
西方國家明知巴勒斯坦問題和耶路撒冷問題是中東和平的核心和關鍵﹐但就是不打算解決﹐故意拖延時間﹐強詞奪理耍無賴。 看來﹐西方國家也不希望以色列得到真正的和平﹐讓以色列人民過上安定的日子﹐因為需要他們表演困獸猶鬥﹐在被阿拉伯人重重包圍中掙扎。 猶太人必然為生存堅持鬥爭﹐欺壓和迫害巴勒斯坦人民﹐有壓迫必然有反抗﹐雙方打得熱火朝天﹐自有得意之人隔岸觀火漁翁得利。 巴以衝突的問題一天不解決﹐穆斯林世界受壓迫和被掠奪的事實永遠不得改變。
四﹐伊斯蘭是西方打擊的活靶子﹐借此鞏固聯盟
西方宣傳人人自由﹐但穆斯林在表現自由信仰的時候﹐卻遭到吹毛求疵的挑剔﹐因為穆斯林的信仰行為不符合西方的利益。例如﹐穆斯林根據經典教義﹐應當支持所有受侵略和壓迫的穆斯林弟兄﹐他們能被允許嗎﹖。西方國家所提倡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在政教分離原則下的基本政策﹐只許多宗教信徒個人閉門祈禱﹑懺悔﹑逆來順受﹑忍聲吞氣﹐絕對和平主義﹐不能反抗﹐更 不許可造反。 因此﹐西方國家在穆斯林國家統治者的配合下﹐對穆斯林民眾一切「越軌」的行為﹐都為他們編織一頂政治帽子﹐如激進主義﹑原教旨主義﹑政治化的伊斯蘭﹑狹隘 民族主義﹑分裂主義﹑恐怖主義﹑保守主義﹑反潮流主義﹑伊斯蘭恐懼症﹑伊斯蘭法西斯等等﹐不一而足。凡有所行動﹐必有新惡名﹐足以定為死罪。穆斯林足不出戶﹐在自己的家鄉﹐也不得信仰自由﹐因為本土獨裁者﹐同外國配合﹐裡應外合﹐共同打擊他們所不喜歡的信仰活動﹐以此鞏固他們的反伊斯蘭聯盟。
五﹐西方為了樹立他們的文明為普世價值﹐必然打壓伊斯蘭
「老子打天下﹐坐天下」是自古以來所有侵略者的通病﹐西方國家對待今日世界就是這個樣子﹐所有國家必遵西方文明為中心的政治格局。西方已近代以來的科學發達﹑技術先進和武器凶猛﹐兵貴神速﹐佔有了整個世界﹐所以全球都必須實行他們的管理法則和生活方式。穆斯林根據伊斯蘭精神實踐千年的傳統法制﹑規則和傳統﹐都屬於改造的對象﹐被廢除的陋習﹐各國都有崇洋媚外的不孝子孫﹐笑傲國人愚昧落後﹐不如西方人生活 時髦﹑文明﹑先進。西方國家及其在穆斯林國家的代理人﹐從根本上就不承認伊斯蘭法制﹑禮儀﹑規則和傳統的合法性﹐不論是國際法﹐或者是民間禮節﹐均以西方化為世界準則﹐所以 在西方與穆斯林之間就不存在平等對話和互相尊重的基礎。
綜上所述﹐這些就是實質性的衝突內容﹐是雙方關係難以逾越的障礙。從以上每一個方面﹐可以看到﹐雙方的裂痕是明顯的﹐既有來自西方的原因﹐也有來自穆斯林一方的原因﹐但穆斯林長期處於弱勢一方。界的傾向是向強大的一方靠攏﹐因為從那邊可以沾光更多﹐人都有趨炎附勢的本性﹐公正與原則都可以讓位與利益﹐例如像俄羅斯﹑中國和印度這樣的大國﹐還有 許多歐洲小國家﹐如丹麥﹑荷蘭﹑馬耳他﹐在許多問題上都站在西方大國的一邊﹐不支持穆斯林的正義行為。他們說﹐這是戰略﹑政治或外交的詭譎和需要。所以﹐西方強國﹐得勢於眾多的邪惡支持﹐很容易操縱聯合國﹐常常以「國際社會」的名義干涉穆斯林國家的內政。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假如真有誠意開展對話﹐停止對抗﹐確定世界和平與合作的崇高目標﹐那麼﹐美國首先拿出一些舉動來﹐從穆斯林國家內外撤銷它的所有軍 事基地﹐解除對穆斯林國家安全的威脅。西方與穆斯林世界﹐強勢一方在西方﹐他們有更大的主動權﹐還給穆斯林本來屬於他們的主權和尊嚴。為了世界和平和全人類的福祉﹐只要有誠意﹐什麼問題都很容易解決﹐不論是穆斯林國家獨裁政權﹐或是以色列的野蠻侵略﹐十五億穆斯林民眾有能力創造一個新世界。
(本文作者是土耳其英文版《澤曼日報》的專欄作家阿里‧布勒科﹐題目是「伊斯蘭與西方的衝突根源」﹐編譯者對原文稍加解釋。 編譯自Causes of Conflicts between Islam and the West by Ali Bulac)
The Covering Islam / 遮蔽的伊斯蘭
有關人文及社會的知識,其實都是詮釋的產物;
詮釋並非憑空而生,而是來自特定的時空及歷史情境的男男女女;
任何了解與詮釋都必須以世俗化、歷史化、脈絡化的方式來進行。
而任何讀者與詮釋者也必然早已處於特定的時空位置,
具有特定的意義和形形色色的從屬關係,
沒有所謂客觀、中立、超然之說。任何讀者與詮釋者之間,
更該警覺到自己可能具有的限制和偏見,
努力嘗試突破自己的情境和產生文本的情境這兩者可能造成的障礙。
歷史不能如此以二分法的方式簡化,
歷史會在一塊又一塊疆域之間相互滲透,
跨越原本會將我們分裂為敵對陣營的邊界。
將西方主宰合理化的觀念事實上是對西方強權不加批判的偶像化。
所謂「言辭政治」(Word politics):
雙方之間的你來我往、挑戰與回應、特定論述空間的開放與關閉:
這些因素組成了「言辭政治」,
雙方並藉之來設定情境、為行動找理由、排除選擇方案、逼迫對方改弦易轍。
我無法斷言是否有所謂的「絕對真實」(absolute truth)或者「完全真實的知識」(perfectly true knowledge)
媒體呈現的伊斯蘭教與文化界對伊斯蘭教的態度,
彰顯的不僅是「伊斯蘭教」,還有文化中的機制,
以及資訊、知識與國家政策的政治運作。
對穆斯林與非穆斯林而言,伊斯蘭教是個既客觀又主觀的事實,
因為人們是在自身的信仰、社會、歷史與傳統中創造事實。
媒體的伊斯蘭教、西方學者的伊斯蘭教、西方記者的伊斯蘭教以及穆斯林的伊斯蘭教,
全都是意志與詮釋的行動,發生在歷史之中,
而且只能夠被當作意志與詮釋的行動,放在歷史中處理。
沒有人在生活之中能直接觸及真理或真實,
我們每個人都處在事實上由人類組成的世界,
其中「國家」或「基督教」或「伊斯蘭教」這類事物是源於傳統共識、歷史進程,
以及最重要的:人類賦予這些事物特質以資辨別的刻意努力。
我們對真實的感知,
不僅倚賴我們為自身塑造的詮釋與意義,還倚賴我們接收的詮釋與意義。
人生活在二手的世界,他們覺察到的經驗遠多於親身體驗,他們自己的經驗又是間接的。
他們生活的品質決定於他們從別人那裡接收的意義。
每個人都活在這種意義的世界中。
沒有人會單獨正面遭遇千真萬確的世界,他們的經驗本身是由刻板化的 意義來選擇,
必由現成的詮釋來形塑。
他們關於世界以及自身的形象,來自於眾多他們從未見過也不應該見到的證人。
但是對每個人而言,這些形象—由陌生人與已 死之人提供—正是他們為人類的生活基礎。
人們的意識無法決定他們的實質存在,而他們的實質存在也無法決定他們的意識。
在意識與存在之間,矗立著其他人傳遞過來的意義、設計與溝通—
首先是藉由人類的語言,然後是對符號的 處理。
這些接收的與受到操縱的詮釋,會深刻影響人類關於自身存在等各種意識。
對於人們看到的事物、如何回應、有何感受,以及如何回應這些感受,詮釋也提供 了線索。
符號聚焦經驗、意義組織知識,而且對於表面片刻知覺的引導,不下於對終身的渴望嚮往。
的確,每個人都會觀察自然、社會事件以及自身;
但是他並沒有 也從來沒有去觀察他對自然、社會事件以及自身信以為真的事實。
每個人所說的確切事實、合理詮釋、恰當再現,
有一大部分越來越倚賴觀察哨站、詮釋中心與再現 供應站。
大眾媒體強大的集中力,可以說形成了詮釋的共同核心,提供關於伊斯蘭教的某種圖像,
而且也反映了媒體所服務社會的深厚利益。
伴隨者這幅圖像—其實不只是圖像,還包括一套可以用以相互溝通的圖像感受—而來的,
我們可以稱之為圖像的全面脈絡(Over-all context),
我用脈絡的意思是指圖像的背景、它在現實中的地位、它蘊含的價值,
以及相當重要的,它要促使觀者產生的心態。
媒體製造的事物儘管具有多樣性與差異性,
也不論我們如何為其辯駁,這些事物既非自發的也不是全然「自由的」:
「新聞」並不只是發生,畫面與概念不是直接從現實躍入我們的心中,
真相也不是隨手可得,我們並沒有無限的多樣性可隨意選擇。
我們並不是生活在一個自然的世界:像報紙、新聞和意見這些事物並不是自然發生,
它們是被製造的,是人類意志、歷史、社會情況、機構的結果,也是個人職業的傳統。
媒體的目標諸如客觀性、真實性、寫實報導與精確性,都是具高度相對性的術語,
它們表達的恐怕是意願而非可以達成的目標。
社會中新聞與意見的形成大體上都是依據規則、侷限於框架、運用傳統做法,
使得整個過程具備非常明確的整體特質。
就像每個人一樣,記者會假定某些事物是正常 的;
價值觀被內化而且不須時時檢驗,例如個人所處社會的習慣會被視為理所當然;
在報導外國社會文化時,一個人的教育、國籍與宗教不能被忽略;
對於職業行為 準則以及行事風格的自覺,會涉及一個人說的話、如何說,以及為誰而說。
寫新聞與說故事(Writing News and Telling Stories)
「記者與消息來源之間培養出來的共生和敵對關係」
以及記者「對於他們報導的事件,添加的比取材的還要多」
一般而言,第三世界—尤其是伊斯蘭國家—已經從新聞的來源者轉變為新聞的消費者,
有史以來第一次(第一次以這般規模),
伊斯蘭世界要藉由西方製造的形象、歷史與資訊來了解自身。
伊斯蘭世界的學生與學者目前仍倚賴美國與歐洲的圖書館與學術機構,
才能獲知今日所謂的中東研究
(整個伊斯蘭世界沒有一座真正完整且核心的阿拉伯資料圖書館)
伊斯蘭教討論主要是在—但並不全然—是在教義與意識形態等層面。
伊斯蘭教內部還有必須與另外兩個層面仔細區分的第三個層面,
其中包括將各種意識形態生活化的方式、聯繫意識形態的作法、影響甚至激發意識形態的做法。
伊斯蘭教在特定地理位置生根的原因,是生態環境,還是社會經濟結構,
還是定居生活與遊牧生活方式之間某種特殊關係。
「伊斯蘭教」與其衍生的術語都是「理想型」(ideal type),
運用精微,帶有無數的意義限制與調適變化,如果是要充作歷史詮釋的原則,還得與其他理想型結合。
它們的運用範圍須視我們正在撰寫的歷史型態而 定。
連最狂熱的「伊斯蘭」國家,解釋其體制與政策時都必須考量其地理位置、經濟需求、王朝與統治者利益等因素。
就算是那些看似奠基於伊斯蘭律法的體制,其歷史也無法從伊斯蘭因素得到完整的解釋,地方風俗習慣總有辦法融入實際施行的伊斯蘭律法。
只有某些型態的思想史,至少在前現代時期,能夠以伊斯蘭因素作為解釋的主力,
視之為一種外來理念與源自伊斯蘭教內部理念的混合過程,形成一個自給自足、自力發展的體系。
在信徒的思想上,「伊斯蘭願景」(Islamic Vision)使他們陷進創造性的兩難處境中。
什麼是正義?什麼是邪惡?
什麼時候該倚賴正統與傳統?什麼時候適用個人詮釋?
雖然西方的「新聞」與「形象」控制權不在穆斯林手中,同樣可以確定的是,
穆斯林之所以不能夠能採取行動改善,唯一原因就是他們普遍遲遲未能了解自身這種依賴性。
就那些因石油致富的國家而言,他們缺乏的是一種協同一致的政治決定,以認真的態度參與世界;
這種缺憾證明那些無法團結的穆斯林國家在政治上並未動 員,也沒有一貫的立場。
人們已經沒有多少理由,一方面為「西方」對於阿拉伯語伊斯蘭教的敵意而哀嘆,
一方面卻只是義憤填膺,不採取行動。
當人們勇敢地分析這股敵意的來由以及那些激發敵意的「西方」層面,
就等於向改變現況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穆斯林與東方人必須創造並且傳播一種不同型態的歷史、一種新的社會 學、一種新的文化自覺:
簡而言之,穆斯林必須強調以生活實踐新型態歷史的目標,
並以目的性與急迫感的嚴肅性探索「伊斯蘭世界」(Islamicate World)及其中許多不同的社會,
並將其結果傳送至穆斯林世界之外。
將人視為「一個選擇,一場抗爭,一種不斷的變化。他永遠不斷地遷徙,在他的心中遷徙,從造人的泥土到真主。他是內在靈魂的遷徙者。」
就算只是去理解「新聞」,
在某方面也意味著理解我們自身,
理解我們置身其中的社會環節是如何運作。
西方生活方式並不一定要激起敵意與衝突,才能澄清我們對自身世界地位的覺察。
如果美國能從越南悲劇學到一項教訓,應該就是體認別的國家畢竟並非我們所能「失去」,
對於那些深受自身歷史、文化與宗教影響的古老國家,我們並未擁有裁決其事態發展的能力。
人類的知識其實是由人類製造出來的。
「興趣」來自需要,需要則有賴於從經驗中激發的事物協同作用與唇齒相依—
愛好、恐懼、好奇等等,
無論人類生存在何時何地,這些事物都會發生作用。
學術訓練會規範並標準化其研究的對象(也可以說,學術訓練創造其研究對象),
效率遠高於它們分析自身或是省思自身的行為。
其最後結果,我想只是一種套套邏輯式的沉溺,
並且被認定為對另一種文化的完整性知識。
伊斯蘭教的負面形象一直遠比其他任何一種形象來得盛行,
所對應的也不是伊斯蘭教的「本來面目」,而是對應特定社會重要部門所認定的伊斯蘭教。
這些社會部門 擁有宣揚那種伊斯蘭教特殊形象的權力與意志,
是故讓此一形象比所有其他形象更為盛行、更為顯眼,
這個過程須藉由一種設定限制並施加壓力的共識運作來完成。
在這樣一個時代中,知識的創造與散播將扮演極具關鍵性的角色。
然而除非我們能夠從人性與政治的面向,將知識理解為某種必須爭取的事物,
而且知識效力對象是人類和平共存與社會群體,
而不是特定的種族、國家、階級或宗教,否則我們的前景將黯淡無光。
詮釋極為倚賴詮釋者的身分、他或她發言的對象、他或她的詮釋目的、
詮釋行為在什麼樣的歷史時刻進行。
在這方面,所有詮釋者都可以稱之為「情境的」(situational):
他們總是發生在某個情境之中,情境與詮釋的關係是「從屬的」(affiliative)。
詮釋是一種社會活動,而且無可避免地會與產生它的情境發生關連,
這情境或是賦予它知識的地位,或是判定它不夠做為知識。
任何知識都不能忽略其情境;而且沒有對此情境做詮釋之前,詮釋就不算完成。
很明顯地,諸如情感、習慣、傳統、關係與價值這些不科學的干擾,都是任何詮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每一位詮釋者都是讀者,根本不存在所謂中立、不具價值判斷的讀者。
每一位讀者既是一個獨特的自我,也是社會中的一份子,與社會之間有各式各樣的從屬關係。
詮釋者必須以一 種訓練有素的方法,
尋求運用理性或他從制式教育(本身即是一段漫長的詮釋過程)中得到的資訊。
詮釋者必須大費周章才能夠穿越兩個情境之間的障礙,
一個是詮 釋者本身所處的情境,一個是創造文本的時空情境。
換言之,詮釋者會在他或她的人性情境中理解自身,理解文本並參照它的情境以及產生它的人性情境。
而知識— 其本身非常不穩定—會在詮釋的終點出現,而從來沒有一種詮釋、理解以及知識不會涉及利益。所謂「人文學詮釋」(humanistic interpretation)
其實是濫觴於詮釋者覺察到自身的偏見以及受詮釋文本引發的疏離感等,
詮釋者必須從一開始就對文本的「新穎性」(newness)特質保持敏銳。
自覺地吸收理解個人自家的「先行意義」(fore-meanings)(已經存在的意義或詮釋,過往經驗的結果)與偏見。
重要的是必須覺察自身的成見,了解關於另一種文化的知識並非絕對,
而是相對於創造知識的詮釋情境,
從而抗衡詮釋者個人的前置意義並伸張其自身的真實。
西方對於非西方世界的知識,大部分是在殖民主義的框架中獲取。
因此歐洲學者一般而言是從主宰者的立場來處理其研究主題,
而且他對於主題的論述很少參酌歐洲學者之外的說法。
人類社會世界的知識永遠無法超越作為基礎的詮釋。
對於伊斯蘭教這種如此複雜糾結、難以捉摸的現象,
我們所有的知識都來自文本、形象與經驗;
但這些事物並非伊斯蘭教(只能透過其事例來理解)的直接具象化,而是它的再現與詮釋。
換句話說,所有對於其他文化、社會或宗教的知識,都是來自一種間接證據與個別學者情境—
包括時間、空間、天賦、歷史情境、整體政治情勢—的混合物。
當然,存在著某種層次的單純事實(比如認識摩洛哥的伊斯蘭教之前須先了解阿拉伯語及柏柏語),
是所有知識的誕生基礎。
但是超越這個事實之上,
對於該知識(摩洛哥伊斯蘭教)絕對不只是此處與他處、無生命事物與觀看者之間的通訊聯繫,
而是雙方(通常) 為了此處的目標—例如一篇言之有物的文章、一場演講、一次電視訪問、向決策者建言—而進行的互動。
只要目標能夠達成,知識就會被認定為已經誕生。
沒有人能夠對我們生存的世界無所不知,是故在可預見的未來,知識工作仍將繼續分歧。
學術界需要這種分歧,知識本身要求它,西方社會也圍繞著它組織起來。
大部分人類社會的知識到最後都可以透過常識—
也就是從人共同經驗中產生的意識—來理解,而且是—事實上也必須是—
臣服於某種批判性的評估(critical assessment)。
所有的知識都是詮釋,而且如果詮釋要具備警覺性與人性,
並且能夠獲致知識,那麼詮釋就得對本身的方法與目標保持自覺。
Thursday, April 8, 2010
穆斯林的飲食哲理與科學
「民以食為天」是華夏大地流傳的一句俗話,但它說明了一個道理,即民以食為貴,飲食是百姓的命根子,是百姓最為關切的焦點,也是各國施政的首要方針。但需要為國人培養怎樣的飲食習慣呢? 「 飽食三餐如得天下」是在阿拉伯世界廣泛流傳的一句教誨。「 以食為天」是以食為重的誇張,而「如得天下」則是心滿意足,「知感到家」,即百姓一天能吃上三餐就很滿意了,他們就對真主充滿感激之情,象當了國王一樣高興。
「飽食三餐」對於相當一部分人,在當今世界是不在話下的;但也還有相當的一部分人,是夢寐以求,但卻難以實現。雖是跨入21世紀的今天,科技騰飛,資訊發達,但當今世界的貧困與饑餓,天災與人禍仍是連綿不斷,有多少人缺吃少穿而掙扎在死亡線上,有多少婦女兒童渴望著食物。這時當 我們看到華夏大地有那麼多新一代的富豪到高級賓館設宴狂飲,肥吃肥喝的時候,以及以設宴為誘餌,以餐桌為舞臺,搞出許多明堂,遭惹真主的惱怒,我們覺得實在需要把伊斯蘭飲食的哲理與科學加以普及,使更多的人受益,從餐桌犯罪中得以解脫。
真主警告他們:“你們暫時吃喝享受吧!你們確是犯罪的人。”(77:46)
感贊真主在飲食方面對人類的禁戒與教誨,感贊真主在經訓中為人類提供了飲食的哲理與科學,並且還在1400年前,在人類科學的萌芽狀態,就對人類在飲食科學方面做出明確的啟示。
一、飲食的定量科學
真主以人為萬物之靈,賦予人類聰明才智,人們為人處世應該讓“理智”當家來管理一切,即使吃喝,也不該順從私欲,任其胡來,也得講清楚道理,不能(像禽獸一樣)饑不擇食,食無定量。 一日三餐,每頓該吃多少?在我們身邊對於許多人都是缺乏科學指導的。有許多人,你問他每頓該吃多少?他會說:「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唄!」其實他根本就不知道該吃多少。 「把肚皮吃的鼓起來!」這就是相當一部分人的飲食「科學」,他們覺得吃一回,還不得吃個夠,不把肚子填滿,那怎麼能對得起自己呢?在這個世界上,就是如此地不均,有的人饑餓難忍,有的人吃得紮不上腰帶。 那麼到底應該吃多少才算科學呢?
穆聖(SAW)教導我們:“穆斯林不饑不食,食不過飽。”那麼“飽”是個什麼概念呢?
穆聖(SAW)說:“填滿肚腹是最惡劣的舉動。一個人吃一點維持身體的食物就夠了。胃的1/3供吃,1/3供喝,1/3供呼吸(給胃留出蠕動的空間)。”
聖門弟子時代,缺衣少食的現象很普遍,忍饑挨餓是常事,即使有食物,他們也非常注意節食而謙讓別人。故真主表揚他們:“他們雖有急需,也願意把自己所有的讓給別人。”(59:9)
飲食的定量科學告訴我們:(1)不饑不食,食不過飽;(2)適量的食物只能占胃的1/3,超過這個限量就不利於身心健康;(3)“你們應當吃,應當喝,但不要過分。”
什麼是飲食過分呢?(1)吃過量的食物,超過身體的需要;(2)買過量的食物,吃不了全扔,任意揮霍和浪費;(3)暴飲暴食,缺乏正常的飲食習慣;(4)吃不潔的或非法的食物。
這些都是在飲食方面遭惹真主惱怒的過分行為。
二、飲食的佳美科學
“准許你們吃佳美的食物,禁止你們吃污穢的食物。”(7:157)這是古蘭明文教導。穆聖(*)說:“潔淨是信仰的一半。”
穆斯林的飲食,“量”有限制,“樣”有要求,不單純地講“色、香、味”,還特別注意飲食的內在品質,並且注意“吃相”和飲食對人類心靈的陶冶,把飲食作為心態的陶冶內容。
“佳美”是個什麼概念呢?“佳美”的科學概念含義豐富,它特別指明人們對肉食動物要嚴加選擇,決不可隨意亂吃。
伊斯蘭准食的肉類動物,一是長相俊美,二是性情溫和,三是營養上等,四是潔淨到位。只有吃這樣的肉食,對人體才會有益。“動物通人性”,是人們都知道的。動物的長相與性情對人的心態是有影響的,所以伊斯蘭不准人們吃凶殘的和醜陋的動物,怕沾染習性,影響心態。
由於“潔淨是信仰的一半”,使“清真食品,文明天下,盛世不衰”,世人皆知,清真食品乾淨,吃著放心。“清真食品潔淨的品牌”與世長存,使清真食品格外名貴,很受歡迎。這主要因為清真食品與信仰緊密相關,吃清真食品不僅物美價廉,而且潔淨到位,並且能堅定正確信仰而取真主的喜悅,這正是佳美概念另一項重要內涵。穆斯林在飲食方面絕不疏忽。
伊斯蘭所准食的牲畜和禽類,屠宰時必須符合經訓的要求:(1)誦真主尊名而宰牲,(2) 用鋒利的刀屠宰,減輕動物的痛苦並排(除)淨動物的血液,因為血液是細菌和病毒的載體,故伊斯蘭是禁食血液的。動物飼養場所及肉類運輸工具以及在飲食的每個環節都必須乾淨。滿足這些要求可謂潔淨,在潔淨的基礎上才能談到營養,世人皆知,牛羊肉在畜類肉食中是營養價值最高的。概括起來,真主命人吃佳美的食物,對動物來說,就是讓人吃長相俊美的,習性溫和的,屠宰合法的,潔淨到位的。而對飲食者來說,就是要在飲食上堅持正信,取主喜悅,絕不越軌。
三、飲食的病理科學
飲食是為了滿足人體的營養需要,也是為了身心的健康。但如果飲食不慎,就會“病從口入”,這是許多人都明白的道理。但怎樣才能嚴加防範呢?怎樣才能避免食物中毒,避免因飲食不潔或過量而導致各種疾病呢?怎樣才能嚴防飽食的危害?這些在經訓中均有明文教導。
穆聖說:“胃是百病之府,貪食是百病之根,節食是百藥之首。”又說:“填滿肚腹是最劣的舉動。”
魯格曼說:“孩子,飽食會使人思維麻木,智力減退,懶于功修。”(聖學復蘇p451)
“胃是百病之府”與“病從口入”是一個道理,提醒人們一定要注意飲食的哲理與科學,嚴防“病從口入”關,並指出“貪食是百病之根”,如能戒除貪食並嚴防暴飲暴食,充分注意飲食衛生就能戒除許多病症。而節食是根治胃腸疾病的關鍵。
“飽食終日,無所用心”,是人們常聽到的對“飽食”效果的一種評議。“常年節食能治百病,常年貪食能招百病,常年飽食終日,使人思維遲鈍,好吃懶做。”那些專講吃喝的人,其顯著的效果就是把肚子吃得鼓起來。
看來人們對“節食受益,貪食受害”真得很好學習,這對人生確有很深的哲理,根據經訓教誨可簡單歸納如下:
節食受益:
(1)節食,特別是齋戒,可以調整人的心態,陶冶人的情操,饑餓時再進食,使人倍感愉快,感贊真主的恩賜,可消除悖離真主的狂妄個性,使人謙卑地,靜心地趨向真主。
(2)經受饑餓,使人嘗試饑餓之苦,可以增加對勞苦大眾的同情,使人節衣縮食,肯於施捨;同時抑制出醜和犯罪,並能減輕生活負擔。
(3)特別是提倡“饑餓療法”,進行胃腸大掃除,可增加人的免疫力,治療多種慢性疾病。
(4)節食不僅使人身體受益,還能使人精神愉快;少食使人神智清醒,思維敏捷、富有創造精神。
飽食,特別是貪吃,使人揮霍,養成許多惡習,結果與上述效果相反,特別是使人思維麻木,智力減退,懶於功修,損失慘重。
四、飲食的合法與非法
伊斯蘭的法制觀念,普及到日常生活,使穆斯林都注意到飲食的合法與非法。這也是伊斯蘭的飲食哲理與科學。真主說:“你們可以吃真主賞賜你們的合法而佳美的食物。”
穆聖(SAW)說:“潔淨是信仰的一半。”
伊斯蘭讓穆斯林的飲食習慣要與信仰掛鈎,常吃不潔的,污穢的食物,會使人損失齋拜的功修,甚至會使人喪失信仰。比如,飲酒是非法的,這是古蘭明文判斷,常飲酒的人與天堂無緣。豬肉是非法的,隨意吃豬肉,視為叛教。
真主禁食的東西,對人都是有科學道理的。關於禁酒,真主教導我們:“飲酒、賭博、拜像、抽籤,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又說:“惡魔惟願你們因飲酒和賭博而互相仇恨,並阻止你們紀念真主,和謹守拜功。你們將戒除(飲酒和賭博)嗎?”(5:90-91)“他們問你飲酒與賭博,你說:“這兩件事都包含著大罪。”(2:219)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是人們都明白的一個道理。
飲食習慣也是如此,愛喝酒的人,一到年、節、假日,總要相聚,常是一醉方休,喝得不省人事,或暈倒在門前或吐在馬路上,這種現象很是常見。飲酒不僅使人臉形 變態,鼻子紅腫,而酒精中毒足以改變人的心肺功能,使人不想進食,光想喝酒,飲酒病患者,在各大醫院的病例中占著很大的比重。
飲酒不僅傷害身體,更重要的是酒能亂性,酒能使人喪失理智,酒後可以幹出許多蠢事,使人互相仇恨,從而阻止人們紀念真主和謹守拜功,是使人出醜犯罪的導火線,故飲酒是大罪。各大酒店都是惡魔的舞臺,都是不健康的場所。
“豬肉”也是古蘭明文禁食的:經云:“你說:‘在我所受的啟示裏,不能發現任何人所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豬肉——因為他們確是不潔的——或是非誦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6:145)禁食豬肉,是因為豬肉確是不潔的,這一點已被現代科學所證實:豬肉中的寄生蟲和病菌,其中有15種是其他動物所沒有的,如豬肺蟲,可以使人患肺結核和肋膜炎等,豬腸蟲、豬天化(微生菌),豬疥蟲,豬丹毒(豬全身性皮膚病),豬條蟲(微生菌)等繁殖力極強,旋毛蟲是豬獨有的菌蟲,存活期可達40年。
穆斯林不吃豬肉,主要可以歸納為兩點:一是遵守真主的戒律,是古蘭經明文禁食的;二有深刻的科學道理:豬確是不潔的,豬不僅長相醜陋,習性骯髒,性情懶惰, 性欲亂倫,而且在肉類產品裏營養低下,豬體內含有各種寄生蟲,不但在胃腸中,而且寄生在豬的肌肉中,食用豬肉,會使這些寄生蟲移居人的腸胃,其危害波及人體各種器官。這豈不是病從口入嗎?血液是細菌和病毒的載體,對人有害無益,也是不潔的。
穆斯林順從真主,服從使者,穆斯林是嚴遵真主法度的,對真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飲食方面,自死物是污穢的,是不潔的,所以穆斯林不吃自死物,賣死牛肉,死雞肉等都是非法行為。
非誦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也在禁食之列。因為舉伴真主是大罪,而且是不赦之罪,非誦真主之名而宰牲就是犯罪行為,所宰之物是污穢。凶殘的,醜陋的動物都在禁食之列。伊斯蘭只准吃佳美的食物,不准吃污穢的食物,擇食標準是很嚴格的。
概括起來,真主准吃合法的,禁吃非法的,都是出於對穆斯林的愛護。用非法錢財購買的食物也是非法的。非法食物包括真主明文禁止的,不潔的,污穢的,腐朽的,自死的,非誦真主之名而宰的,非法收入購買的,含毒的,致病的等飲食。
五、穆斯林飲食規範的哲理
穆斯林的飲食習慣與其信仰息息相關,因此穆斯林的飲食習慣絕不單純是“吃喝“的問題,而使它的飲食在合法吃喝的基礎上有所昇華——成為堅持正信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穆斯林對自己的飲食要求很嚴,形成舉世皆知的清真食品系列。特別是對動物性食品要求尤為嚴格。穆斯林絕不敢隨意觸犯安拉的法度,深怕吃了不潔之物而遭惹真主的惱怒,損害自己的功修。
真主在上述經文中,對穆斯林的飲食規範做了明確的指示:一是吃合法的,必須遵守真主的法度;二是吃佳美的,對動物的長相、習性和性情都有要求,而且是營養豐富,不含病毒;三是人在飲食時,要對真主的恩賜充滿感激之情,並且只崇拜真主,而不崇拜其他。故所食牲畜必誦真主之名而宰牲。
伊斯蘭在飲食方面提出上述規範,關鍵在於堅守“認主獨一”的 正確信仰,這樣就使穆斯林的飲食習慣具有心靈陶冶的內容,不僅嚴防病從口入,而且要通過節食(或少食)而陶冶自己的情操,養成節儉施捨的好習慣;不僅不吃不潔的,污穢的食品,而且非誦真主之名而宰的一律都屬於非法的,禁食的。並且穆斯林在就餐時,要充滿對真主的感贊之情,因為他們知道人們的飲食都是真主的 恩賜,這與不信真主和末日的人,在思想感情上絕不一樣。
因此同樣一日三餐,卻吃出截然不同的兩種效果,這就使伊斯蘭的飲食哲理在穆斯林的日常生活中閃爍著真理的光輝。看來吃飲大有學問,吃飲越軌,就會迷誤百出。當今華夏大地,有許多人胃口大張,什麼肉都敢吃,見肉就上,不問死活,不講佳美,只要吃著開心就行,不就這樣吃出一場“非典”來嗎?
愚者貪吃貪喝,吃出迷誤和疾病。智者不饑不食,食不過飽,將一日三餐,做為自身生活的陶冶內容,這樣不僅可以吃出健美的體格,還可以培養俊美的心態和高尚的 情懷及美好的作為,這就是伊斯蘭飲食哲理的魅力。真主教人選擇佳美的食物,這不僅是健康的需要,同時是信仰的考驗;這不僅是穆斯林的自尊,同時也是伊斯蘭 為人類提供的飲食文明,具有廣泛的指導意義。
六、穆斯林的餐桌禮儀
(1)穆斯林就餐之前先念“太思迷”或“感贊詞”,以此調整心態,取主喜悅;(2)就餐時謙讓別人,絕不貪吃,特別要謙讓老人與孩子,並照顧同伴;(3)餐桌飯菜要物盡其用,吃多少買多少,決不揮霍和浪費,糟蹋食物是犯罪行為;(4)注意文明“吃相”,忌諱貪吃表現同時不與飲酒者同桌進餐;(5)餐後要接杜阿宜,感贊真主的慈憫。
因為真主為人類創造動植物,我們一切食物和福利,都是來自真主的恩賜,我們應該感贊真主,並且只崇拜他。
七、文明飲食的啟示
對於那些無所用心的人,他們只懂得傻吃悶睡,並且常說不吃白不吃,那不是有福不會享嗎?因此他們為吃而吃,專吃海鮮和名貴、專吃名店和品牌……,那些人以吃為樂,走到哪兒,吃到哪兒,甚至吃遍神州和國外,並為此感到自豪。
但對於有心人,他們會飲水思源,當他們觀察自己的食物時,會捫心自問:“各種水果、各種蔬菜、各種穀物、各種禽獸、各種魚蝦,人們都吃遍了。但世界上沒有無源之水和無本之木,那麼這些蔬菜、水果和穀物的第一粒種子是哪里來的?天上的飛鳥,地上的禽獸,河海的魚蝦,草原的牲畜最初是怎麼來的?”通過學習經訓人們對這些問題才能迎刃而解:是真主在大地散佈的百穀,造化生物,使人類得以飲食。因此穆斯林每當用餐,就充滿對真主的感激之情,他們謙卑地飲食,常記後世,常懷對勞苦大眾的同情之心。他們就餐時,注意節食,絕不敢敞開肚皮亂吃,更不敢揮霍浪費。
讓我們牢記:身體的健康在於少飲食,靈魂的健康在於少犯罪。
感贊真主,讓我們遵循伊斯蘭的飲食規範,吃合法而佳美的食物,適量地飲食,並通過節食或少食,陶冶自己的情操,增加自己的智慧,精力充沛地投入伊斯蘭事業,為穆斯林多做一些貢獻吧
(作者:阿里·舒欲衡 來源:伊斯蘭之星網)